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发生的手续费需要冲减实际的投资收益金额。例如,出售价款100万,初始投资成本90万,手续费0.1万,则投资收益为9.9万,即出售价款减去初始投资成本和手续费。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手续费的会计处理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过程中,会遇到手续费的处理问题。这些手续费应当从投资收益中扣除。
一、基本处理原则
当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所产生的手续费需要冲减实际的投资收益金额。以具体的交易为例,若出售价款为100万,初始投资成本为90万,并且在此过程中产生0.1万的手续费,那么实际的投资收益计算如下:
二、投资收益的计算
1. 出售价款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100万 - 90万 = 10万。
2. 扣除手续费:从上述差额中扣除手续费0.1万。
3. 最终的投资收益:10万 - 0.1万 = 9.9万。
三、会计分录处理
1. 记录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90万
投资收益 9.9万(实际收益)
2. 记录手续费支出:
借:投资收益 0.1万(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0.1万
通过上述分录可见,手续费在确认投资收益时被扣除,真实反映了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这样的处理方式既符合会计准则,又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