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需达到75%,否则将其他分部也确定为报告分部以确保比例达标。同时,企业经营分部达到规定的10%重要性标准后应被确认为报告分部。
报告分部的标准与75%的重要性阈值
在企业的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报告分部的确定遵循特定的标准,其中75%的阈值是一个关键指标。具体表述如下:
一、关于交易收入比重未达到75%的情况
当某一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企业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即使它们未完全满足所有规定的条件,仍需要将其他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这一过程将持续,直到该比重达到75%。
二、关于达到10%重要性标准的经营分部
当企业的经营分部满足规定的10%重要性标准并被确认为报告分部后,这些被确定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应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75%。
三、其他未达标准的经营分部
对于那些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它们很可能未满足前述规定的10%的重要性标准。但为了确保报告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总体比重达到75%,这些分部也应当被纳入考虑,并可能确定为报告分部。
在确定报告分部时,应严格按照企业的财务数据和规定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