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主要在于账面价值和账务处理的不同。成本法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而权益法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调整账面价值。在取得投资、被投资单位权益变动、实现利润或亏损、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两者的处理方式也不同。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各具特色。其首要差异体现在账面价值的认定上。
一、账面价值的不同认定
成本法下,投资后的账面价值按实际成本确认,除追加或减少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而权益法则是基于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计价,随后会根据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来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账务处理的差异
1. 取得投资时的账务处理:
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2.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处理:
权益法下,若初始成本低于所占份额,则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若高于所占份额,则不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差额)
3. 被投资单位权益变动时:
成本法下,除特定情况外,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
权益法则按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
4. 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或亏损时:
成本法下,不确认,无需账务处理;
权益法则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5.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成本法将其作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理;
权益法则按投资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通过上述比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与投资目标,合理选择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