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并不免税,需正常纳税且不享受季度45万免税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可免征增值税。特定情况下,如扣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也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及财政部相关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免税政策详解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并不享受免税政策。开具的专票是需要正常纳税的,并且不计算在季度45万的免税额度内。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可免征增值税。
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免征增值税。对于个人出租不动产的情况,若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可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且分摊后的月租金不超过15万元,也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对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是以差额后的销售额来确定的。具体的政策依据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的相关公告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