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疫情期间收到社保退回,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通过冲减之前计提的分录,如冲减管理费用,另一种是将社保退回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社保退回的处理及分录
企业在疫情期间收到社保退回款项时,需对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针对这一情况,企业通常采取两种处理方式。
方式一:冲减之前计提的分录
当选择此种方式时,企业需针对之前已计提的社保费用进行冲减。具体操作如下:
1. 收到社保退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表示企业银行账户增加了一笔存款,同时冲减了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社保费用。
2. 冲减之前的管理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贷:管理费用—社保费
表示企业冲减了之前计提的管理费用中的社保部分。
方式二: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若企业选择将社保退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则分录如下:
收到社保退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社保退还
表示企业银行账户增加存款,并确认了一笔营业外收入,来源于社保的退还。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需确保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确保分录的正确性。以上提供的两种方式,均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持原始分录的格式及意思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