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出租方的会计处理流程
租赁开始日:
1. 长期应收款的确认: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2. 未担保余值的记录:借:未担保余值。
3. 融资租赁资产的入账: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4. 相关费用的处理:贷: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5.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处理:贷: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反之,借记)。
6. 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与分配: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租赁收入。
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或有租金的处理:
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租赁收入(如经营分享收入等)。
未担保余值的处理(出租人特有):
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恢复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及相关处理。
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按照应收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部分计提减值。发生减值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减值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相应处理。
返还租赁资产时:
根据不同情况(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等),对融资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进行不同处理。
优惠续租与留购租赁资产的处理:
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权时,出租人相应调整会计处理。
收回资产、留购租赁资产时,相应分录处理。
整体而言,融资租赁出租方的会计处理涉及多个环节与细节,需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记录与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