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编制方法。包括净利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待摊费用减少、预提费用增加、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以及处置固定资产等项目的编制方法。这些项目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需要根据特定的原则和规定进行填写,以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是对于主表的补充与解释,其编制方法需严格遵循以下几点:
一、净利润项目
补充资料中的“净利润”项目应直接根据利润表中列示的净利润数额填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二、资产减值准备项目
关于“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根据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以及这些准备计入相关费用后对利润的减少数额进行填列。
三、固定资产折旧项目
此项目涉及“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当期提取部分。直接计入相关费用并减少利润的数额应准确填列。不包括因特定原因如固定资产盘盈等而增加的贷方发生额,也不扣除因出售等产生的借方发生额。
四、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
对于“无形资产摊销”,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每月摊销后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来填列。而涉及“长期待摊费用”时,其发生已在主表中反映,补充资料中主要反映的是其摊销部分对利润的影响。
五、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
“待摊费用减少”项目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减期初余额填列。对于“预提费用增加”,在没有预提利息的情况下,按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减期初余额填列;若存在预提利息,则需做相应调整。
六、特定损失项目
如“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和“处置固定资产等损失(收益)”,这些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在调整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做相应处理。
在编制补充资料时,需严格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确保每一项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为现金流量表提供完整的补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