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指南针 2024-12-13 01:28 浏览次数:791

本文介绍了不带追索权和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不带追索权的情况下,贴现的会计分录包括银行存款、财务费用和应收票据的借贷处理;带追索权的情况下,则涉及短期借款。当票据到期时,若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贴现企业需进行短期借款和银行存款的借贷处理,并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进行转换。若承兑人和贴现企业账户余额均不足,则进行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转换。

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分录处理

不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当企业选择不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银行存款(贴现所得款项)

2. 借:财务费用(贴现利息)

3. 贷:应收票据(原票据金额)

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

若企业选择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其分录处理如下:

1. 借:银行存款(贴现所得款项)

2. 借:财务费用(贴现利息)

3. 贷:短期借款(贴现企业借款金额)

当票据到期时,若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则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1. 借:短期借款(承兑人未支付的款项)

2. 贷:银行存款(账户余额)

3. 借:应收账款(未支付的款项部分)

4. 贷:应收票据(原票据金额)

若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和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都不足,则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未支付的款项部分)

贷:应收票据(原票据金额)

维持文章的原有结构和信息内容不变,同时进行了适当的润色和格式调整,使之更加清晰易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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