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有何区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报解码器 2024-12-13 01:32 浏览次数:781

合同取得成本指企业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可收回的增量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而合同履约成本是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合同所发生的应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两者区别在于,一个关注于获取合同的初始成本,另一个关注于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的区别

一、合同取得成本

企业在争取合同过程中,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即为合同取得成本。这些成本包括企业在获取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销售人员的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这些成本被视为企业在取得合同上所作的投资,因此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在会计记录中,这些成本会以特定的“借贷”分录形式进行记录,明确其资产属性及价值。

二、合同履约成本

相对于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核算的是企业在履行已签订合同或预期将取得的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这些成本涵盖了与合同执行直接相关的各种费用,如生产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员工工资、设备维护费用等。这些成本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必须承担的费用,也是企业为了维持和推进业务运营的重要投资。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取得成本主要关注在获取合同过程中的费用,而合同履约成本则聚焦于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必要支出。在会计处理和企业管理中,对这两种成本的识别和管理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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