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母公司处置子公司股权,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若因处置部分股权或其他原因丧失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需重新计量剩余股权,并处理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若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理,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母公司处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处置价款与自购买日或合并日起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存在差异时,应调整资本公积,如不足,则调整留存收益。
若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进行以下处理:
一、终止确认事项
1. 终止长期股权资产、商誉等的账面价值,并停止确认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
2. 根据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根据其影响程度,核算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工具。
二、投资收益与差额处理
处置股权所得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商誉,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三、分步交易处理
若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各项交易应视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对于丧失控制权前的每次交易,处置价款与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当期损益。
在处理这些账务时,务必遵循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