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涉及借方核算和贷方核算。计提附加税时,借方记“税金及附加”,贷方记“应交税费—附加税”。结转损益时,借方记“本年利润”,贷方同样记“税金及附加”。简而言之,就是关于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
营业税金及附加作为损益类科目,在会计分录中的处理有其特定的规则。
当计提附加税时,其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附加税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附加税
这意味着,当企业计算并准备支付附加税时,其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中记录借方增加,同时在“应交税费—附加税”科目中记录贷方增加。
当需要结转损益时,处理如下:
结转损益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在此,已支付的附加税从“税金及附加”科目转移到“本年利润”科目,反映企业本年度的盈利或亏损状况。
以上分录的处理,确保了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企业财务报表的规范性。遵循这些规则,企业能够清晰地展示其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