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考虑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用当期净利润除以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若现金股利可撤销,计算时需扣除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若现金股利不可撤销,则需扣除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且计算中不考虑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
基本每股收益是衡量公司盈利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仅考虑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在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我们需要根据现金股利的可撤销性采取不同的方法。以下是详细的计算方法:
现金股利可撤销的情况
当现金股利可撤销时,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分子(即当期净利润)应扣除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这意味着,我们在计算净利润时,需要排除与这些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利润。而分母(即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则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现金股利不可撤销的情况
若现金股利不可撤销,我们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从当期净利润中剔除与限制性股票相关的部分。同样,分母也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具体的计算过程为:
1. 确定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2. 确定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不包括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3. 根据现金股利的可撤销性,调整分子中的净利润或扣除现金股利的金额。
4. 使用调整后的数据,进行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通过以上步骤,我们可以准确地在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从而为公司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