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需经过董事会讨论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通知所有债权人无异议后,报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减资形式不同,会计处理方式也不同。如果是所有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步减资,但不取走增值部分,会计分录为借:实收资本,贷:银行存款。如果股东不仅减资还按比例取走增值部分,则需要涉及实收资本、利润分配、银行存款和其他应付款的会计处理。
缩股减资的会计处理
公司决定减资,首先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再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随后,应通过登报公告的方式,向所有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若30天内未收到任何债权人的异议,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减资。根据减资形式的不同,其会计分录处理也有所区别。
一、所有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步减资,但不动用增值部分
当公司决定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同步减少实收资本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此情况下,公司的资本金按照股权比例减少,而增值部分保持不变。
二、所有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步减资,并同步取走增值部分
若公司在减资的同时,股东也要取走其对应的增值部分,会计分录则为:
借:实收资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在此情况下,公司的资本金和未分配的利润都会有所减少,而减资后的资金会存入银行,同时,公司还需支付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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