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考试、参加会议、学历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以及其他形式获得继续教育学分。其中,参加考试每通过一科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参加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也折算为90学分。其他形式的学分计量标准则由省级财政部门等制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详解
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通知,会计继续教育是每位会计人员的职业发展的重要部分。以下详细说明了哪些情况下可以免于会计继续教育:
一、考试获得学分
1. 参加考试: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可折算为90学分。这包括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和高级会计等相关考试。
二、参加会议与学历教育
2. 参加会议:参与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可获得10学分。
3. 学历教育:完成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课程考试或考核,可获取90学分。
三、研究课题与发表论文
4. 研究课题:独立承担或参与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可获得相应学分。其中,独立承担的课题折算为90学分。
5. 发表论文: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可折算为学分。独立发表的文章每篇折算30学分。
四、出版书籍
6. 出版书籍:独立公开出版的会计类书籍,每本折算为90学分。
五、其他形式
7. 对于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制定。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关于免学分的具体规定。希望每位会计人员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获取学分,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