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是对开发利用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以重要资源品为课税对象,旨在消除资源条件对纳税人经营所得利益的影响。资源税包括矿产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旨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该税在理论上分为对绝对矿租和级差矿租征收的两种类型,政策上实行“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对开发利用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征收的一种税项,其主要针对重要资源品。此税类的目的在于消除资源条件的优劣对纳税人经营所得利益的影响,确保资源的公平与合理开发。其中包括矿产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一、定义与目的
资源税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旨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理论上,资源税可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以及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在税收政策上,这被称为“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二、法律条例与施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19年8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法律的出台,替代了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三、具体细则
所有开采者对于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资源税。对于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需要根据资源的价值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资源税的征收体现了国家对国有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