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购买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租赁期满后,未明确约定租赁物件归属的,按合同或交易习惯确定,如仍不能确定,则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详解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定的租赁形式,其中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具体需求和对供货方的选择,出资购买相应的租赁物件。这一过程不仅满足了承租人对特定物件的需求,还涉及出租人出资购买的行为。承租人从而获得该物件的使用权,并按照约定的租期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出租人,而承租人则拥有该物件的使用权。
关于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归属问题,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双方应首先遵循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将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租赁物件的最终归属。若仍无法确定,则默认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归属于出租人。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有所不同,它主要是承租人为了短期使用某种设备或资产而与出租人达成的租赁协议。相比于融资租赁的长期合作和资产所有权可能的转移,经营租赁更加灵活,通常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只是针对某一特定时期的租赁使用。
在这两种租赁形式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益和责任都受到合同的严格约束,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合法保护。通过合理的条款和明确的约定,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为双方提供了灵活的资金使用和资产利用方式,促进了经济的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