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计算方式是将不需要抵减的不含税金额乘以税率。例如,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其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需通过相关科目转出。具体操作是,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将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相应科目。
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算法及操作说明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将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不再予以抵扣。转出金额的算法如下:
一、基本概念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将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中转出的过程。其金额的计算基于不需要抵减的不含税金额及其对应的税率。
二、计算方式
具体计算时,使用不需要抵减的不含税金额乘以税率得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三、会计分录处理
1. 当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借:相关资产账户(如存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当将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时:
借:相应费用或成本账户(如生产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上述情况下,企业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将原本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科目,表示这些进项税额不再予以抵扣。
四、注意事项
企业在操作进项税额转出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并正确进行会计分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