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租入昂贵设备的折旧计提问题
对于长期租入的昂贵设备,其是否需要计提折旧主要取决于租赁的性质。
若为融资租赁性质
当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设备时,该设备在会计上被视为企业的自有固定资产。需要像对待自有固定资产一样,对此类设备进行折旧计提。在账务处理上,应做如下分录:
借:制造费用(或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这意味着,企业将该设备的价值逐年分摊,体现设备的价值损耗。
若为经营租赁性质
若企业是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由于该设备并不属于承租单位拥有或控制,因此在会计上不应计提折旧。这种情况下,承租单位只需为设备的使用支付租金,而不涉及设备的价值损耗问题。
长期租入的昂贵设备是否需要计提折旧,完全取决于租赁的性质和相关的会计规定。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准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