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结存是核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的流入、流出、调整和滚存等情况的科目。该科目包括货币资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及财政应返还额度三个明细科目,反映预算资金的累计滚存和结存状态。在会计制度衔接中,需要对结存类会计科目进行调整,确认新账的各类结转和结余及其明细科目。
资金结存:预算资金的详细核算与表达
资金结存是单位对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全面核算的重要概念。它详细反映了资金的流入、流出、调整以及滚存等具体情况。每一年的借方余额,都代表着单位预算资金的累计滚存状况,为单位提供了预算执行的清晰画面。
在此科目下,进一步设置了“货币资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以及“财政应返还额度”三个明细科目。这些分类使得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结存状态得到明确的展现,同时也与财务会计的货币资金类科目形成了对应关系,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新旧会计制度的过渡阶段,预算会计需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对结存类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涉及到重新确认并登记新的账目,如“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以及“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这样的调整有助于更精确地反映单位的资金状况,为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