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改变,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的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重分类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金融资产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金额较大,剩余部分也需重分类并以公允价值计量,处理方式同上。
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计量方法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因持有意图或能力的变化,某些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必须进行重分类。这些投资应被重新定位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重分类日的计量处理
当进行重分类时,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具有特殊意义。这个差额应被计入所有者权益。当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的差额将被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若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并且不属于例外情况,使得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同样需对其进行处理。此时,应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持续计量。处理细节
在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同样计入所有者权益。当这部分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的差额将被转出,并反映在当前损益中。分录格式
对于上述操作,会计分录大致如下(以借贷方向为例):
1. 重分类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借/贷:XX账户(差额部分)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
2. 减值或终止确认时:
借/贷:XX账户(公允价值变动)
贷/借:当期损益账户(差额转出)上述内容严格按照原文要求润色,保持了原文每句话的意思不变,同时遵循了文章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