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估计售价的确定方式取决于是否有销售合同。对于持有销售合同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计量基础;超出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存货,以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的存货,则以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存货估计售价的确定方法
对于因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估计售价应以合同价格为基础。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将作为这些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计量标准。当企业持有的存货数量超过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时,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仍然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对于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如产成品或商品,其可变现净值应以市场情况为准。具体来说,其可变现净值应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这里所指的市场价格是实际的市场交易价格,反映了市场对这类存货的认可程度。
对于那些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存货估计售价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这里的“市场价格”指的是这些材料在市场上的实际销售价。在确定这些材料的估计售价时,应参考近期的交易记录、市场供求情况以及行业趋势等因素。
一、基于销售合同的存货估计售价确定
对于根据销售合同持有的存货,其估计售价直接关联到合同价格,这是可变现净值的直接计量基础。
二、无销售合同存货的估计售价确定
对于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应参考当前市场状况,以一般销售价格作为估计售价。
三、用于出售的材料的估计售价确定
对于用于出售的材料,应以其在市场上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估计售价。
在所有情况下,估计售价的确定都应基于真实的市场数据和企业实际情况,以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