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报税季报流程
一、增值税申报
1. 若本期增值税为免税业务:
小于起征点:
全部销售额填写至主表10栏(或11栏)。
对应的税额填写至19和20栏(21栏)。
减免明细表无需填写,保存即可。
大于起征点:
含税销售额填写至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的本期数。
减免税明细表中,填写免税项目、选择代码并填写免税销售额。
2. 若涉及部分增值税免税业务:
小于起征点:
全部销售额(不含专票)填写至主表10栏(或11栏)。
增值税减免明细表无需填写。
大于起征点:
不免税部分填写至主表1栏(或4栏)。
免税部分的含税销售额填写至主表第12栏,并填写《增值税减免表》。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
A类申报:
1. 填写《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如涉及)。
2. 填写主表,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信息。
3. 符合小型微利条件,主表中的减免所得税额会自动生成数据。
B类申报:
1. 填写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信息。
2. 根据税局核定,按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填写本年累计数。
3. 报表会自动计算小微企业减免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请根据税局核定确认是否为季度申报。最终税款体现在相应栏目,需核实无误后进行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务必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正确填写各项数据,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