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支出的成本费用,只要取得合法票据,都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但是,有一些支出存在扣除限额,如手续费和佣金。保险企业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限额为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其他企业则按与合法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概述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成本费用,若取得合法票据,均可进行税前扣除。然而,根据税法规定,部分支出存在扣除限额,并不能全额扣除。
保险企业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其扣除限额为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的余额的18%。若支出金额在此限额之内,可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若超过此限额,允许企业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扣除。
其他企业的扣除限额
对于其他企业,其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为扣除限额。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涉及多种费用,如手续费、佣金等,这些费用在税前扣除时需遵循税法规定,确保合规操作。了解并正确应用这些扣除规定,有助于企业合理减轻税负,确保财务操作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