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出租的折旧计提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其中,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分摊到预计使用寿命内;工作量法根据资产工作量计算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以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折旧率,逐年递减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年数总和法则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折旧额。
固定资产出租的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出租产生的折旧计提,在会计分录上表现为借: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折旧。对于折旧计提的方法,存在多种,下面是详细的解释。
年限平均法
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采用这种方法,每期计算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工作量法
每年的折旧额会随资产的工作量而变动。适用于在不同年度工作量差异较大的资产,例如汽车等。主要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实际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
此法采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再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年折旧额为: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考虑净残值)×2/预计使用年限。最后两年,则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年数总和法
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或级数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该方法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确定折旧额。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是这些使用年数的总和。
不同的折旧方法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计算方式,企业在选择时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以及会计政策等因素进行决策。在会计实务中,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合理选择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