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法律通 2024-12-13 01:48 浏览次数:5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县城等范围内使用土地需缴纳土地使用税。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包括土地使用税等。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会计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缴纳时,用银行存款支付。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提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及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自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已经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这一变化涵盖了企业发生的多种税费。

一、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会计记账过程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提需遵循特定格式。具体操作为:

1. 借贷分录格式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实际缴纳时的处理

当企业需要实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做如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格式严格按照财会【2016】22号文的规定进行,确保企业的财务处理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密切关注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财务操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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