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级财务管理中的融资租赁核算,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在租赁开始日需按一定规则确定入账价值,并分别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租赁期间,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用。租赁期满时,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企业,需进行转账处理。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守会计准则,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中级财务管理融资租赁核算详解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起始日期,核心账务处理尤为重要。此时,应确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该价值为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的那个数值。会计分录应如此记录:
租赁开始日的核算
1. 确定入账价值: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金额按较低的入账价值计算。
2. 最低租赁付款额处理: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金额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计算。
3. 未确认融资费用处理:若存在差额,则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对于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企业,会计分录为:
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核算
1. 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等相关科目。
2. 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金额仍为最低租赁付款额。
日常支付融资租赁费
在每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转移
当租赁期满,若合同规定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企业,需要进行转账操作,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相关明细科目。
以上为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确保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