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没有发票可以入账,但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对方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必须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若对方无需办理税务登记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则可以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建议购货时务必索取正规发票以保障权益。
购货无发票能否入账及税前扣除凭证解析
企业在采购货物时,若没有发票,仍然可以入账处理。然而,若想要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则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我们可以详细解析如下:
一、关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项目支出,若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那么支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些发票包括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二、关于非发票扣除凭证的情况
若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使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以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在这些凭证中,收款凭证应包含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详细信息。
为了更好地规范账务处理和凭证管理,企业在进行购货入账时,应尽可能获取正规发票,确保符合税务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对于无法获取发票的支出项目,需仔细核对相关凭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