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对于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非货币性项目在交易发生日按即期汇率折算后,资产负债表日不产生汇兑差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及当期损益。
外币交易初始确认及会计处理
在外币交易中,对于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当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日的汇率不同,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货币性资产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以及货币性负债如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均应遵循此规则。
对于因结算或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应详细分录处理。借:相关资产或负债账户;贷:汇兑差额账户。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无需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亦不产生汇兑差额。在初始确认时,这些项目的会计处理相对固定。
然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金额的差额,应被视为公允价值变动(包括汇率变动),并计入当期损益。对此类项目的会计处理,需关注公允价值的变化以及汇率波动的影响。
外币交易的初始确认关键在于识别货币性项目与非货币性项目,并针对不同类型项目采用不同的汇率折算及会计处理办法。正确处理汇兑差额,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与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