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是承租人享有租赁对象使用权的有效期限,依据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定义为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期间。租赁期的确定基于合同规定和不可撤销两个条件,除非出现特定情况如出租人同意、签订新合同、支付额外款项或发生极少有的或有事项,企业可较轻易地确定租赁期。
租赁期详解
租赁期限是承租人在合法范围内享有租赁对象使用权的有效时段。在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租赁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一、租赁期的定义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租赁期是指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不可撤销的期间。这意味着,租赁期的确立需要满足两个核心条件:合同规定和不可撤销。
二、租赁合同的不可撤销性
租赁合同一旦签订,其通常具有不可撤销的特性。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租赁期间可能会被调整或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 经出租人同意修改或终止合同。
2. 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资产或同类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
3. 承租人支付了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导致合同发生变更。
4. 发生了一些极少见的或有事项。
基于上述规定,企业在确定租赁期时,不需要进行过多的会计判断,能够较轻松地确立租赁期限。这对于企业间的租赁交易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