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腌菜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经过加工处理如晾晒、冷藏、脱水等工序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都被视为初级农产品。因此,腌菜属于农产品。
腌菜属于农产品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5年6月联合印发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通知,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经过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产品,同样属于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换言之,这些经过一定加工的蔬菜制品,依然被认定为初级农产品。
具体来说,腌菜因其独特的加工方式和广泛的食用需求,自然也被包括在这一范围内。通知明确指出了农产品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确保了各类蔬菜制品在税收上的明确界定,为行业内的生产、销售以及税收管理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同时,这也反映了国家对农业产业的扶持和对农产品加工行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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