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存在明显区别。预算会计适用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而财务会计适用于企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两者的会计恒等式也有所不同。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性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存在明显的差异。首先,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预算会计主要适用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这些机构以非营利性为宗旨,故又被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而企业财务会计则主要针对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企业。
一、适用范围差异
预算会计主要针对政府及其相关非营利机构,旨在反映公共资源的分配与使用情况;而企业财务会计则聚焦于企业的营利活动,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二、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预算会计在核算过程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而事业单位会计则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与之不同,企业财务会计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核算。
三、会计要素构成差异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则包含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类。尽管存在一些名称上的相似,但其具体内容在两种会计体系中存在显著差异。
四、会计恒等式不同
预算会计的恒等式表现为:资产加上支出等于负债加上净资产再加上收入。而企业财务会计的恒等式则为:资产等于负债加上所有者权益。这两个恒等式分别反映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在资金流动和所有权关系上的不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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