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是企业根据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来计算。它考虑了金融资产的信用减值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在估计现金流量时,需考虑金融工具的所有合同条款和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即使企业预计可全额收款但收款时间晚于合同期限,也会产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信用损失是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财务风险,它反映了合同应收现金流与实际预期收取现金流之间的差额。这一差额体现了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是企业决策时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以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进行折现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计量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它不仅仅考虑合同规定的到期期限内的付款,还考虑了付款的金额和时间的分布。这意味着,即使企业预计可以全额收款,但如果实际收款时间晚于合同规定,也会产生信用损失。
在估计现金流量时,企业需全面考虑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合同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企业应考虑出售担保品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由合同条款带来的其他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这些都是影响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因素。
一、合同现金流与预期现金流的差额
信用损失的核心在于合同约定的应收现金流与实际预期能够收取的现金流之间的差异。企业在计量这种损失时,需以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为基础进行折现计算。
二、考虑付款的金额与时间分布
企业不仅要考虑合同规定的收款金额,还要结合实际收款时间的分布来计量信用损失。这反映了现实中可能出现的延迟收款情况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三、全面考虑合同条款
在估计现金流量时,企业需充分考虑金融工具的所有合同条款,包括各种可能的变动因素,如提前还款、展期等。这些条款都可能影响企业的预期现金流和信用损失计量。
四、担保品与信用增级的考量
企业出售担保品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由合同条款带来的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都是企业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