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包括公允价值计量和账面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时,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为换入资产成本,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账面价值计量时,以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为换入资产成本,不确认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详解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计量时主要遵循公允价值计量和账面价值计量两大原则。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则
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应以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这里的公允价值反映了资产在当前市场上的真实价值,更能体现交易的经济实质。换出资产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被计入当期的损益,以体现交易对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账面价值计量原则
在采用账面价值计量时,换入资产的成本则应以原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基础进行确定。这种计量方式下,不确认交易产生的损益,更多地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具体的计量细节如下:
1. 公允价值计量下的会计分录:
借:换入资产 (公允价值 + 相关税费)
贷:换出资产 (账面价值)
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银行存款 (相关税费)
2. 账面价值计量下的会计分录:
借:换入资产 (账面价值 + 相关税费)
贷:换出资产 (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 (相关税费)
通过上述的计量原则及会计分录,企业能够准确反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经济实质,为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更真实、更有用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