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融资租赁的经营范围,包括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厂商租赁、杠杆租赁、联合租赁、委托租赁和转租赁等多种模式。这些模式适用于不同场景和企业需求,如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流动资金不足、新投资项目融资、设备资产管理等。融资租赁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促进设备升级和技术改造,适用于多种行业和场合。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详解
融资租赁是一种金融交易方式,涉及多种业务模式,广泛应用于企业设备购置、技术改造、资金流转等领域。以下是其主要业务范围:
1. 直接融资租赁
此模式根据承租企业的选择,直接从设备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将其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满后,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这种模式适用于固定资产及大型设备的购置、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2. 售后回租
在此模式下,承租企业先将其拥有的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中租),再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从中租租入该设备。虽然法律上设备的所有权归中租,但设备的相关风险和收益仍由承租企业承担。这一模式特别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以及新投资项目自有资金不足或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3. 厂商租赁
厂商租赁是设备制造厂商与租赁公司(中租)合作,为购买其产品的客户提供融资,并管理后续设备资产。这一模式为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特定的融资解决方案。
4. 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由租赁公司(中租)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中租会通过成立项目公司,仅投入部分租赁物购置款项作为财务杠杆,为租赁项目筹集全部资金。这种模式主要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及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5. 联合租赁
在此模式下,中租与国内其他具有租赁资格的机构共同作为联合出租人,以融资租赁形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企业。合作伙伴通常为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或其他具备租赁资格的机构。
6. 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指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此模式便于与投资机构、优势企业进行租赁投资合作。
7. 转租赁
转租赁是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二次融资租赁业务。中租先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物件,然后再转租给承租人。在此过程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始终归属于第一出租方。
以上是融资租赁的主要业务范围及其具体模式,各模式均有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设备升级及资金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