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减免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在取得收入时,将应收账款等科目借入,主营业务收入贷入,同时记录应交增值税。当享受增值税减免时,将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体现为企业额外收益。
小规模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当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其会计处理需明确记录。具体处理如下:
收入确认时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取得收入时,首先会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记录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此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需要记录应交的增值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前的科目(暂存)
减免增值税时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享受小规模增值税减免政策时,需要对之前记录的应交增值税进行冲减。此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前的科目(暂存)的对应金额(与减免金额相等)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
通过这样的会计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地反映其享受增值税减免的情况,并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