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发生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时,应将这些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存货成本。仓储费用同样应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产品,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后再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也遵循此原则。
企业支出发生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支出,如何正确地进行会计处理至关重要。对于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些费用并不构成存货成本。
关于仓储费用,当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储存费用时,这些费用应被计入当期损益。这些费用是为了维护库存商品的状态和安全,并不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即时记入当期损益。
对于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产品,在企业向客户预付货款但未取得商品时,应将其视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企业取得相关商品后,相关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归入销售费用。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
一、直接材料与人工支出处理
对于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支出,企业在核算时应明确识别,这些支出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会计分录中,这些支出会在损益表中作为当期费用体现。
二、仓储费用的会计处理
仓储费用是企业为存储已入库商品而产生的费用。在会计上,这些费用应被明确计入当期损益。在会计分录中,仓储费用会被记录在损益表中,作为影响当期利润的一项费用。
三、广告营销相关支出的处理
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产生的特定支出,如预付账款,应在取得相关商品后再计入当期损益。在会计分录上,预付账款会记录在资产端,待商品到手后,相关费用会转入损益表,归入销售费用。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广告服务费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