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包括提高透明度和公平性、符合法治原则等。中国已构建多层次的公司治理规制体系,但仍存在法规短板、机构差异性未充分考虑等问题。下一步,中国将加强公司治理,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严格规范股东行为,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履行社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概述
公司治理框架应遵循透明度与公平性原则,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符合法治精神,并支持有效执行。我国已构建多层次的公司治理规制体系,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部门间协作,对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实施有效监管。金融部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但仍存在治理法规短板和部分规制约束力不足的问题。
一、股东权利与公平待遇
保护和促进股东行使权利,确保全体股东得到平等待遇。当股东权益受侵犯时,应提供有效救济途径。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规制及机构章程对股东权利有明确规定,并加强股权和股东行为整治工作。
二、投资链条的角色
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和市场中介机构在良好公司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我国已规范境外上市,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但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较少,信息披露有待加强。
三、利益相关者的作用
承认并鼓励与利益相关者合作,我国法律对员工、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权利有明确规定。机构积极履行社会,推进职工民主,并设置职工监事。
四、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确保及时准确披露公司重要事务。我国高度重视机构信息披露,并出台了专门制度。但部分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真实、不充分、不及时的问题。
五、董事会的角色与挑战
董事会应指导公司战略,监督高管层。我国银行保险机构普遍建立了多元化的董事会结构,并严格履行对股东的责任。但仍需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展望未来,中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加强董事会建设,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就完善救济手段、培育控制权市场等问题继续研究,推动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在银行业和保险业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