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可免征增值税。附加税方面,未超过月收入10万的享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征收。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在特定时间内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免征或减征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超过9万如何交税
一、增值税方面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未超过45万且开具普通发票的,可免增值税。若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以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无论是否开具专票,均免征增值税。对于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20年3月1日至特定时间段,享受特定的免征或减征增值税政策。其他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特定时间段也有相应的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
二、附加税方面
对于月收入未超过1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减免。超过此限额的,需正常缴纳,但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享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征政策,具体减征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该政策执行期限有限。
具体的税收政策和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人员,以确保合规操作并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