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计提时应考虑残值。在计提折旧时,需借其他业务成本,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若需计提减值准备,则借资产减值损失,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取得租金收入时,需交税费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因此,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不可以不留残值。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计提相关问题解析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计提,通常应考虑其残值。在折旧计提或摊销过程中,会计分录如下:
一、折旧计提
1. 其他业务成本:在计提折旧时,首先涉及的是成本的分摊。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记录已计提的折旧额。
会计分录: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2. 计提减值准备:当房地产价值下降时,需计提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表示资产价值的减少。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记录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会计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二、租金收入
当获得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如下:
银行存款:表示已收到的租金金额。
其他业务收入:记录租金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记录应缴纳的增值税。
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上分录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表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折旧计提过程中,考虑到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殊性,考虑其残值是常见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