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性与非货币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将资产和负债分为货币性和非货币性两大类,货币性项目按期末现时汇率折算,非货币性项目则按历史汇率折算。货币性项目受币值变动影响,而非货币性项目则是实物资产或负债。换算时需注意采用现行汇率还是历史汇率,损益类项目则按会计期的平均汇率换算。
货币性与非货币性法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概述
货币性与非货币性法在处理企业的资产与负债时,遵循特定的原则。企业首先需对资产与负债进行货币性与非货币性的分类。
二、货币性项目
货币性项目以货币额表示,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应付票据等。这些项目的货币量固定,但会受到币值变动的影响。在报表换算时,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换算成国内等值货币。
三、非货币性项目
非货币性项目是企业拥有的以实物体现的资产或负债。这些项目在换算时,按照资产购置或负债发生时的历史汇率进行换算。对于折旧、摊销和备抵等项目,换算的汇率选择取决于项目的性质。
四、损益类项目的换算
损益类项目按照会计期的平均汇率进行换算,基于均衡发生的假设。
货币性资产和负债
1. 货币性资产:按期末现时汇率折算。企业在持有这些资产时,其价值与汇率变动密切相关。例如,企业持有的外币现金或银行存款,在汇率上升时,其价值也会相应增加。
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
2. 非货币性资产:按历史汇率折算。这些资产的价值相对稳定,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例如,企业的固定资产如房屋、机器设备等,其价值主要取决于其物理属性和用途,而非汇率变动。企业在处理这些资产的折旧、摊销等问题时,通常采用历史成本原则。同时,企业在处理负债时,也要按照负债产生时的汇率进行折算,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例如,企业应付的货款或长期债务等,在折算过程中需要考虑历史汇率的影响。对于损益类项目,企业可以根据会计期的平均汇率进行换算,以反映其在一定时期内的真实经营成果。这样处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为未来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