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态法的折算差额处理涉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项目按计量基础采用历史汇率或现时汇率。利润表项目的折算方法与流动性与非流动性法相同。该方法考虑了会计计量基础,但存在缺点,主要从报告企业角度考虑问题,可能忽视境外经营的独立性。由于使用不同折算汇率,产生的折算结果无法保持外币报表原有比率关系。
时态法的折算差额处理
基本原则:
1.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折算:
a. 以过去价值计量的资产,采用历史汇率进行折算。
b. 以现在价值计量的资产,则采用现时汇率。
2. 利润表的折算与流动性与非流动性法下的利润表折算相一致。
优点:
此种方法不仅考虑了会计的计量基础,而且修正了货币性与非货币性方法的缺陷。
缺点:
该方法主要从报告企业的视角出发,将境外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视为报告企业在境外的经营延伸,遵循与报告企业一致的外币交易原则(某些观点称之为“母公司货币观”)。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境外经营作为独立实体的实际情况。按照此方法对外币报表进行折算,由于各项目使用不同的折算汇率,产生的折算结果无法维持外币报表在折算前的原有比率关系。
具体处理要求:
1.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折算需严格遵循上述原则。
2. 考虑到境外的经营实体独立性,在折算过程中应更加细致分析。
3. 对于因使用不同汇率产生的折算差额,需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为确保准确性,建议在处理折算差额时,结合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相关领域的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