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抵法下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包括首次计提坏账准备、发生坏账、坏账确认核销及坏账收回的账务处理。具体为:首次计提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发生坏账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确认核销坏账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坏账收回时,先借应收账款等,贷坏账准备,再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备抵法下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采用备抵法预先估计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首次计提坏账准备
1. 识别与评估:
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可能的坏账损失进行估计。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
2. 坏账确认与处理:
当坏账实际发生时,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坏账确认不能收回、核销坏账
3. 坏账核销与记录:
确认坏账无法收回时,进行核销,并冲减坏账准备。
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坏账收回
4. 坏账的重新收回与调整:
若已核销的坏账重新收回,需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等(反映客户回款)
贷:坏账准备(冲减已核销的坏账)
同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应收账款等(反映资金的到账)
以上会计处理遵循了备抵法的基本原则,确保了在坏账损失发生前、发生时以及处理时的账务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