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建费为主要收入的公司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建筑劳务公司的代建费用不属于增值税加计抵减的范围。对于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加计抵减应纳税额,但这一政策并不适用于以代建费为主要收入的公司。
关于代建费收入公司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明
以代建费为主要收入的公司,在现行税法条例下,其代建费用并不适用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加计抵减概述
对于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允许其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一定比例,以抵减应纳税额。这种政策旨在鼓励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二、具体政策规定
1. 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以此抵减应纳税额。
2.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针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其可抵扣进项税额可加计15%,以抵减应纳税额。这一政策对生活性服务业提供了更大的税收优惠。
三、关于代建费收入的特别说明
尽管上述政策针对服务业纳税人,但以代建费为主要收入的公司并不在此范围内,其代建费用不适用上述加计抵减政策。公司需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意思表述,未作任何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