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受益计划与设定提存计划是离职后福利计划的两种形式。设定提存计划是企业向独立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福利计划,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核算方式有新准则规定。而设定受益计划则是企业提供的社会统筹外补充退休金,实施较麻烦,需精算师确定每期缴费金额,新准则也对处理方法进行了规范,这对很多企业的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设定受益计划与设定提存计划的区别
设定提存计划是企业向独立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根据新准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此类计划。其“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的核算方式在新准则下有所规范,与原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中的核算相区别。
设定受益计划则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例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社会统筹外补充退休金。相较于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的实施更为复杂,需要精算师确定每期应为职工缴费的金额。会计人员的任务则是基于精算结果,计算并确认企业每期的年金费用水平,并进行相应的列报。这一变化可能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显著影响。
一、设定提存计划的特性
1. 企业缴存固定费用至独立基金。
2. 企业缴存后,不再承担进一步的支付责任。
3. 福利计划针对的是员工离职后的保障。
4. 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此类计划的典型例子。
5. 核算方式:新准则要求在“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中核算。
二、设定受益计划的细节
1. 涵盖范围:除设定提存计划外的离职后福利。
2. 复杂实施:需要精算师确定每期缴费金额。
3. 会计职责:基于精算结果确认和列报企业每期的年金费用。
4. 财务报表影响:可能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企业对福利计划的责任类型和会计处理方式的差异,设定提存计划更为直接和简单,而设定受益计划则需要更多的精细管理和专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