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年报汇算清缴中的资产总额应填写纳税人全年的资产总额平均数。资产总额的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方法与“从业人数”口径一致。这一数据是依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要求进行填写的。
年报汇算清缴资产总额填报详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1月)的规定,关于资产总额的填报要求如下:
一、资产总额填报说明
在年报汇算清缴时,“105资产总额(万元)”栏目需要纳税人填报全年资产总额的平均数。此处的资产总额计算方式与“从业人数”的口径一致。资产总额的单位为万元,并且在填报时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具体填报要求
1. 资产总额的计算应基于全年各月的资产数值进行平均计算,反映企业全年资产状况。
2. 填报时,需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以体现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3. 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务必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正确填报,避免因为填报错误导致的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三、格式与注意事项
1. 文中所述的“借贷”分录格式,在填报时应当严格遵循。
2. 使用段落、小标题、加粗等格式,使内容更加清晰易读。
3. 严格按照原文意思表述,不得删减原文中的信息。
4. 不使用“总结”、“总之”、“总之来说”等类似字眼。
请广大纳税人在进行年报汇算清缴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填报资产总额,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