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操作包括汇算清缴系统自动处理符合弥补的亏损额,纳税人需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操作涉及多个列次的填报,包括年度、当年境内所得额、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不同类型的纳税人亏损结转年限不同,需按要求选择正确的企业类型代码。最后,需确认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操作指南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过程中,如果之前年度存在亏损,系统会将符合弥补的亏损额自动带入主表相应栏次。对于纳税人来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需遵循“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
一、填报年度
纳税人应首先填报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然后再依次填报以前年度。
二、境内所得额的填报
关于境内所得额的填报,需要根据不同年度的主表进行填报。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需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进行填报。
三、分立、合并转入的亏损额
对于因企业分立或合并而转入的亏损额,需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进行填报。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的亏损结转年限有所不同,需注意区分。
四、弥补亏损企业类型
纳税人需根据不同年度情况选择相应的弥补亏损企业类型代码。
五、当年亏损额与待弥补的亏损额
纳税人需填报各年度可弥补的亏损额合计金额,以及在用本年度所得弥补前,当年度尚未被弥补的亏损额。
六、用本年度所得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当本年度所得为正数时,需填报各年度被本年度所得依次弥补的亏损额。分为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境外所得弥补两种情况。
七、当年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填报各年度尚未弥补完且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在进行以上操作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企业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