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进项销项的会计分录处理为,收到不能抵扣的普通发票时,记录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增加,同时应付账款等相应增加;开具普通发票时,记录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收入账户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增加,同时记录销项税额。整体处理遵循会计基本准则,确保账务准确。
普通发票进项销项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收到普通发票(进项不可抵扣)时的会计分录:
1. 当企业收到普通发票并确认进货成本时,表示有新的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入库,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或其他相关科目(如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二、开具普通发票(销项)时的会计分录:
2. 当企业销售商品并开具普通发票时,表示有销售收入产生,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其他业务收入(如存在其他业务收入的情况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若涉及其他业务收入,则需在分录中相应体现。普通发票的开具意味着销售业务的完成,因此需记录相应的销项税额。同时,确保在记录时遵循正确的借贷方向。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因销售而减少,主营业务收入因销售而增加,应收账款也因客户未付款而增加(若客户选择赊购)。若客户立即付款,则直接记入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