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借用的审批流程包括:原则上不得外借,如需借阅需经公司负责人或集团相关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借阅人需持介绍信并经批准后方可借阅,建立借阅登记清册。借阅人需遵守规定,不得修改、复制原件,借出的档案要按期收回。所有内外部会计档案借阅需档案管理员陪同,借阅地点限定在单位档案室或财务部。
会计档案借用审批流程及借阅规定
一、会计档案利用原则
会计档案主要为本公司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对外借出。若因特殊需求需借阅,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审批流程
1. 公司内部借阅:需经公司负责人或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批准方可借阅。
2. 外部单位借阅:借阅人需持所属单位的正式介绍信,并经被借阅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和公司负责人双重批准。集团总部部门借阅各分子公司会计档案,还需集团财务总监批准。
三、借阅手续
1. 财务部应建立借阅登记清册,详细记录借阅人的姓名、单位、日期、借阅数量、内容以及归还期限等信息。
2. 借阅人需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
四、借阅规定
1. 借阅人不得在档案中乱画、标记,不得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须经本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批准。
五、归还与注销
1. 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
2. 收回后,需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六、借阅地点与陪同
所有内外部会计档案借阅,一律须在财务部档案管理员的陪同下进行,且借阅地点仅限于本单位档案室或财务部。同时,为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全程需有档案管理员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