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年数总和法是一种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折旧率是根据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与预计使用年限的总年数来计算得出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年数总和法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 100%。而折旧额则是通过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再乘以折旧率来得出。
以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00万,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的情况为例,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金额:
年数总和法折旧计算
1. 固定资产原值及残值率设定:固定资产原值为100万,残值率为5%。
2. 计算折旧率:根据公式,第一年的折旧率为尚可使用年限(即预计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与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的比值。例如,第一年的尚可使用年限为4年(假设已使用一年),折旧率为 4/5 × 100%。以此类推,后续年份的折旧率逐年递减。
3. 计算折旧额:每年的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对应年份的折旧率。如第一年折旧额 = 100万 × (1—5%)× 4/15。第二年则为 100万 × (1—5%)× 3/15,以此类推。
通过这种计算方法,企业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并为企业决策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