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包括:不附任何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且回购价以公允价值计算;以及附重大价外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由于期权到期时或到期前行权的可能性极小,企业可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这些情形均涉及金融资产的转移和出售,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
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详解
在金融交易中,当满足特定条件时,金融资产可终止确认。以下是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几种情形:
一、不附任何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当企业以不附追索权的方式出售金融资产时,意味着出售方在交易完成后,不再对该金融资产有任何权益要求。这种交易方式下,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已完全转移给购买方,因此企业可以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二、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会与购买方签订回购协议。若回购价格按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这意味着企业在未来有义务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资产。但只要在出售时,企业预期这种回购的可能性极小,就可以认为该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已经转移,从而终止确认。
三、附重大价外看跌(或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
企业在出售金融资产时,可能会与购买方签订看跌或看涨期权合约。若该期权为重大价外期权,使得到期时或到期前行权的可能性极小,这意味着购买方获得的是一种几乎无价值的期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金融资产。
以上情形中,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若满足条件,企业可以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